手指头一掰,
似乎马上就是中秋和国庆了。
划!重!点!
这些事不能做
一、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档消费娱乐活动;
二、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钓鱼、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严禁党员干部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四、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及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
五、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六、严禁用公款支付或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七、严禁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
八、严禁利用过节巧立名目、借各种名义突击花钱;
九、严禁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十、严禁违反重大工作安排、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以及其他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和节日值班值守制度。
据了解,去年、国庆两节期间的典型问题。,两节期间以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问题最为突出,三项加起来超过90%。
发不发要不要一刀切?
——月饼背后的“奢华”、“公款”才是重点,
反腐不是反职工福利
其实,我很想替广大爱粉们问一句,中秋节月饼到底能不能发?#我的领导这不是我想问的哦,毕竟在我心里只有工作才是唯一的爱#
小编联系了黄山市总工会,总工会说:
“福利可以发,但是要合规”
“并不代表随意发”
也就是说,要把普通月饼和奢侈商品区分开来,把正常福利和公款消费区分开来。
那到底什么能发?什么不能发啊?
一般所说的违规发放过节福利,在形式上多表现为打着逢年过节名义向干部职工随意发放现金、购物卡、代金券,或者是发放数额上明显超标的高档奢侈商品等。
逢年过节(国家法定节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可向全体会员发放与节日相关的慰问品,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元。
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不得购买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明令禁止发放的物品。工会节日慰问品必须在工会经费中列支,行政经费不得弥补。
过节福利可以发,当然开心啦
但是要合规,不然就是“腐利”!
为营造风清气正、廉洁过节的氛围
点个大大的ZAN !
责任编辑:奶酪棒
素材来源:黄办、爱黄山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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